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复试方案、招生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小组
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由多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具体负责综合面试工作。各组成员不少于5位专家。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督查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督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主要负责人和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受理投诉。
4.咨询与举报方式
学院招办联系电话:029-81892394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83
监督举报邮箱:zhhe@xidian.edu.cn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43人,其中学术学位(外国语言文学)17人,专业学位(英语笔译)26人。
招生学科专业 |
统考生招生计划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外国语言文学(全日制) 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2英语语言文学 03翻译学 |
10 |
363 |
54 |
81 |
外国语言文学(全日制) 04日语语言文学 |
3 |
363 |
54 |
81 |
英语笔译(全日制) |
24 |
375 |
54 |
81 |
英语笔译(全日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1 |
363 |
不限 |
不限 |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3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南校区信远II区4层424室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
笔试地点(英语笔译):南校区信远II区5层512教室
笔试地点(外国语言文学):南校区信远II区5层513教室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
面试时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30
面试地点:南校区信远II区4层402室
外国语言文学(日语):
面试时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30
面试地点:南校区信远II区4层408室
英语笔译专业:
面试时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
面试地点:南校区信远II区4层424室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需带资料
学院在复试前组织各学科专业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签署《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位证者不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6)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7)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复试权重及成绩计算
1.实行差额复试;
2.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笔试考核及面试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3.总成绩折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 40%,其中: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心理测试
所有复试考生都需要参加心理测试,请于3月30日前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八、调剂
我院050200外国语言文学(英语)(学术型)专业拟接收调剂,具体要求和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九、录取规则
根据招生指标,采取分类排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的,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一、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南校区信远II区4层-425北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2394,15829364451
E-mail:1741610636@qq.com
学院网址:https://sfl.xidian.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83
外国语学院
2023年3月23日